金华城乡居民养老金最新标准 金华市农村养老保险

2022-12-11 18:59:49

金华城乡居民养老金最新标准 金华市农村养老保险

  从2019年1月1日起,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1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础上增加35元。

  各县(市)可参照金华市区调整标准执行,也可进一步提高调整标准,具体由各县(市)政府研究确定,于2019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

  标准来源: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政策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4〕28号),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市区实际,提出2019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政策意见,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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