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养老保险转移指南(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22-12-07 13:41:52

泰州养老保险转移指南(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办理条件

  市外转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保人与本地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且无欠费。

  2.参保人在外地就业或者户籍所在地在外地。

  3.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二、办理材料

  1、新就业社保局的社会保险接收函;

  2、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

  3、养老保险手册;

  4、在泰州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三、办理流程

  1、带身份证原件在新就业社保局开个接收函(要看当地政策,有的地方需要有的地方不需要)

  2、参保人离开本泰州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3、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4、新就业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养老关系转移手续,转入成功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通知当事人或单位。

  四、办理地点:

  新参保地所在的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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