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疫情期间暂停长护险上门照护后有何补偿?

2022-12-06 20:09:14

泰州疫情期间暂停长护险上门照护后有何补偿?

  疫情期间,暂停长护险上门照护,相关待遇如何享受?

  因疫情防控需要,2021年8月2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暂停市区长期护理保险上门照护机构的所有上门照护工作,9月2日起恢复上门照护工作。

  由于8月2日至9月1日暂停上门照护期间,上门照护机构未提供相应服务,根据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等政策,不支付暂停上门照护期间照护机构服务费用。近期,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出台《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市区长期护理保险暂停上门照护期间相关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泰医保发〔2021〕75号),明确8月2日至9月1日暂停上门照护期间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费用将在近期按20元/人·天的亲情照护待遇标准直接支付给相关参保人员。此文件已及时通知各照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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