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企业在职与退休职工的丧抚费如何办理

2022-12-05 06:05:12

扬州企业在职与退休职工的丧抚费如何办理

  2021年9月1日以后企业在职与退休职工的丧抚费如何办理?

  答:根据人社部发(2021)18号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和苏人社发(2021)78号文的相关规定,2021年9月1日后执行国家统一的新的遗属待遇政策,去世企业退休职工的直系亲属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发票、去世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卡等相关材料至市民中心养老科窗口办理。

  社保缴费单位与个人各自承担多少?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0.5%;工伤保险按照单位工伤风险类别分为8类,单位缴费比例从0.2%-1.9%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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