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落户养老院集体户口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2-12-05 02:11:40

扬州落户养老院集体户口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养老院、人才中心等社会服务机构设立公共集体户,用来解决在我市长期居住,但无合法稳定住所又无合法稳定就业人员的落户问题。

  1.在养老院落户提交的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

  (2)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3)养老院同意落户证明;

  (4)养老院入院证明。

  相关概念说明

  ➤书面申请应包含:申请人在申请现场签名或按手指印,留存并验证联系方式,确保申请事项准确。

  ➤居民在集体户临时落户的,或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须告知实际居住地址,并在人口信息系统“实际居住地址”和“其他地址”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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