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超龄人员/实习生工伤保险缴费办法

2022-12-03 05:13:14

南通超龄人员/实习生工伤保险缴费办法

  缴费办法

  1、超龄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费征收以自然月为结算期,工伤保险费数额为用工单位超龄就业人员实际劳动报酬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2、实习生的工伤保险费征收以实习协议期为结算期,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一次性申报征收,工伤保险费数额为用工单位实习生实习协议期间实际劳动报酬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超龄就业人员、实习生月劳动报酬高于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确定;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确定。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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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超龄人员/实习生可参保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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