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2022-11-26 00:39:05

韶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韶关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可支持银行代扣的银行存折原件。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韶关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包括: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居民。

  2、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3、持有本市辖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下居民随监护人办理)。

  新生儿参保缴费到户籍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或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办理参保缴费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居民户口簿。

  2.新生儿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可支持代扣的本市银行存折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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