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条件(珠海市养老保险条例)

2022-11-22 05:03:08

珠海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条件(珠海市养老保险条例)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办理条件

  因下列情形之一需变更参保人员信息的,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变更业务:

  (一)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二)对个人账户记录的信息有异议时,参保单位可凭相关资料申请核查变更个人账户记录;

  (三)参保人员存在两个及以上个人账户的,由现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出申请合并个人账户。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变更

  办理条件

  因参保单位申报或根据人民法院、人事(劳动)仲裁、社保稽核、人社工资等相关文书、意见或政策规定,需变更缴费基数或缴费月数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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