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共有产权房申请对象及条件

2022-11-21 04:49:40

佛山高明区共有产权房申请对象及条件

  佛山高明区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只要拥有高明户籍,或在高明稳定就业的新市民及其家庭,都可提出购买申请。

  1、拥有高明户籍的申请人,必须满足入户满5年,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内没有住房且5年内没有住房转让记录,也没在本市享受过农村宅基地政策条件;

  2、新市民申请人,则要求持有效的高明居住证,在区内连续购买社保满5年以上,保持参保状态,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内没有住房,5年内也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根据《高明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供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家庭应确定1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购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购人。

  ▶本区户籍居民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购人为本区户籍;

  2、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没有住房,且5年内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3、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未享受过农村宅基地政策。

  ▶新市民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购人常年在本区工作和生活,持有有效本区居住证;

  2、申购人自申购之日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保满5年以上;

  3、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没有住房,且5年内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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